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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供货商简介: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统一负责国外供货商注册登记申请的受理、评审、批准、变更、延续和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国外供货商申请注册登记应当提供以下材料:
(一)通过“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检验检疫电子 监管系统”生成并打印的注册登记申请书;
(二)经公证的税务登记文件,有商业登记文件的还需提供经公证的商业登记文件;
(三)组织机构、部门和岗位职责的说明;
(四)标明尺寸的固定办公场所平面图,有加工场地的, 还应提供加工场地平面图,能全面展现上述场 所、场地实景的视频文件或者3张以上照片;
(五)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或RIOS体系等认证证书彩 色复印件及相关作业指导文件。

提交的文字材料,须用中文或中外文对照文本。
进口废物原料国外供货商注册登记证书有效期为3年